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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次执行都是一次普法宣传的历程。3月5日,黄骅法院执行二庭张振华通过主动耐心释法,乐成化解被执行人的心结,促成被执行人主动推行,仅用三天将案件执结。张某未经批准,擅自占用了团体土地建苜蓿存放棚。
2018年3月,市领土资源局依法对张某作出《行政处罚决议书》,责令张某退还非法占用的400余平方米土地,限期拆除土地上的新建修建物和其他设施,恢复土地原状,并处罚金12780元。随后,张某如期退还了土地并拆除了非法修建,可是罚款却迟迟没有缴纳。经多次催告仍未推行,市领土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2020年3月2日,该案进入执行法式,案件承办人张振华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举行网络查控,发现张某银行账户中有足额产业可供执行,所以连忙对案件涉及金额举行冻结。一般来说,这件案子已经是“准” 了案了,只需等候15日之后扣划案件款就可以了,但张振华却从另外的角度举行思量。
“明显有能力却迟迟不推行,很有可能是被执行人心中不平此次处罚,强制扣划容易,但被执行人不仅心结难明,甚至可能对司法公正发生误解”,想到这些,张振华立刻与被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,希望通过释法让他重新认识处罚效果。“我王法律有划定,未经批准占用土地的,除了退还占用的土地、拆除修建物、恢复土地原状以外,可以并处罚款,处罚做出了就有强制力,是必须要执行的,如果没有惩处的力度,那我们的团体土地岂不是随便占用,就没有措施治理了……”经由张振华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,张某终于认识随处罚的须要性和正确性,提出要主动缴纳罚款,甘愿宁可接受处罚。
3月5日,张振华为被执行人管理相识除账户冻结的手续,申请执行人领取了案件款,一件15天后的“准结”案件仅用三天时间就顺利执结。办案人员想当事人所想,从基础上化解当事人的心结,实现了案件管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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